top of page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轉播社組織章程

第壹章 總則

​

第一條 本組織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輔導社團辦法」成立,定名為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轉播社」,簡稱「轉播社」。

​

第二條 本社團為學藝類社團,同時與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合作,以「培育 運動傳播領域人才」作為本社成立之宗旨。

​

第三條 本社社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

第四條 本章程是由本社社員大會訂定之。亦得由社員大會更改或另訂之。

​

第貳章 社員

第五條 凡本校師生,並認同本社之宗旨,及對運動轉播有興趣者,均可依社團 社員之登記程序加入本社。

​

第參章 社員之權益及義務

​

第六條 凡社員應履行本章程所規定之義務,並享有權利。

(一)本社社員應盡下列義務:

1. 參與本社課程與各項活動。

2. 了解本社各項運行措施。

3. 遵守社團組織章程,共同維護社譽。

4. 社員有表決權、被選舉權、選舉權與罷免權。

5. 遵守轉播相關器材之使用方法。

​

(二)本社社員享有下列權益:

1. 攝影器材與導播系統設備之使用權。

2. 可共同參與「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之相關賽事轉播。 第肆章 組織與職權 第六條 本社設有社長及副社長各一人,經社員以普選方式選出。旗下另有攝影 組、導播組以及行銷組,每組組長各一人。

​

第七條 社長、副社長與各組組長任期均以一學年為限,得連選連任一次。

​

第八條 本社幹部職權及義務:

​

(一)社長

1. 主持社務。

2. 活動統籌。

3. 擔任本社之對外代表,參加各式會議。

4. 召開社員大會。

​

(二)副社長

1. 協助辦理社務。

\2. 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之代理人。

3. 公文與社團相關事務辦理。

​

(三)攝影組組長

1. 管理攝影器材使用之狀態。

2. 統籌攝影人員之任務分配。

​

(四)導播組組長

1. 管理導播系統設備使用之狀態。

2. 統籌導播人員之任務分配。

​

(五)行銷組組長

1.「南應運動傳播」粉絲頁之網路經營與管理。

2. 行銷專案策劃。

3. 統籌行銷人員之任務分配。

​

第伍章 經費

​

第九條 本社經費以「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之輔助金額為主要來源。

​

第陸章 會議

​

第十條 本社的會議以社員大會為主。除社員大會外,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及 幹部會議或小組會議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