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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轉播社組織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生社團輔導社團辦法」成立,定名為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轉播社」,簡稱「轉播社」。

第二條 本社團為學藝類社團,同時與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合作,以「培育 運動傳播領域人才」作為本社成立之宗旨。

第三條 本社社址設於台南市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第四條 本章程是由本社社員大會訂定之。亦得由社員大會更改或另訂之。

第貳章 社員

第五條 凡本校師生,並認同本社之宗旨,及對運動轉播有興趣者,均可依社團 社員之登記程序加入本社。

第參章 社員之權益及義務

第六條 凡社員應履行本章程所規定之義務,並享有權利。

(一)本社社員應盡下列義務:

1. 參與本社課程與各項活動。

2. 了解本社各項運行措施。

3. 遵守社團組織章程,共同維護社譽。

4. 社員有表決權、被選舉權、選舉權與罷免權。

5. 遵守轉播相關器材之使用方法。

(二)本社社員享有下列權益:

1. 攝影器材與導播系統設備之使用權。

2. 可共同參與「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之相關賽事轉播。 第肆章 組織與職權 第六條 本社設有社長及副社長各一人,經社員以普選方式選出。旗下另有攝影 組、導播組以及行銷組,每組組長各一人。

第七條 社長、副社長與各組組長任期均以一學年為限,得連選連任一次。

第八條 本社幹部職權及義務:

(一)社長

1. 主持社務。

2. 活動統籌。

3. 擔任本社之對外代表,參加各式會議。

4. 召開社員大會。

(二)副社長

1. 協助辦理社務。

\2. 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之代理人。

3. 公文與社團相關事務辦理。

(三)攝影組組長

1. 管理攝影器材使用之狀態。

2. 統籌攝影人員之任務分配。

(四)導播組組長

1. 管理導播系統設備使用之狀態。

2. 統籌導播人員之任務分配。

(五)行銷組組長

1.「南應運動傳播」粉絲頁之網路經營與管理。

2. 行銷專案策劃。

3. 統籌行銷人員之任務分配。

第伍章 經費

第九條 本社經費以「教育部運動傳播人才計畫」之輔助金額為主要來源。

第陸章 會議

第十條 本社的會議以社員大會為主。除社員大會外,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及 幹部會議或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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